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你明白吗?
市人社局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函〔2017〕191号)要求,我市3月30日将集中开展“话说居民养老保险”主题宣传日活动。3月初已发出《关于集中开展“话说居民养老保险”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人社系统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紧扣主题、创新形式、做好宣传、精心组织,根据居民养老保险涉及的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等方面的热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活动方案,谋划好场地选择、宣传资料准备、应用演示、媒体联络等工作,安全周密组织开展好居民养老保险宣传活动。届时,群众可以到当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咨询或办理业务,拨打“城市区号+12333”热线咨询电话了解该城市的人社政策。
南充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一、参保对象及办法: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持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村委会(社区)或乡镇劳保所(街道办事处)办理参保手续。
(顺庆区统筹城乡另增加2500、3500元、4000元3个档次,缴费补贴为缴2000元补140元;缴2500元补180元、缴3000元补220元、缴3500元补260元、缴4000元补300元)。
政府为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指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夫妻、省劳模等群体代缴每人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
出口补贴: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
二、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待遇领取时,正常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城乡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每月75元的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三、待遇计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75元) +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
四、待遇调整:国家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五、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制度。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按本人基础养老金标准领取4个月丧葬费和8个月抚恤金;缴费人员死亡后,可按全省公布的基础养老金标准领取3个月丧葬费和7个月抚恤金(其领取的两项总额不超过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除政府代缴人员外);在规定火化区内不按规定火化的,不享受丧葬费。
社保卡常见问题回答
适用人群一: 南充市常住户籍人口,在校在册学生
人群二: 参保单位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城镇职工个体参保者,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和儿童。
制卡流程 批量制卡: 我市社保卡发行是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确定数据采集商,委托商业银行免费制卡发卡。
现场制卡:请本人带上二代身份证原件(代理人办理需要带上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到社保卡现场制卡网点办理。
领
卡 :
参保人员可通过致电0817-12333、银行社保卡热线、网上服务平台(http://scnc.lss.gov.cn)等途径查询个人制卡情况,与制卡银行网点预约领卡,致电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即时领取并激活社会保障卡。
社保卡转移: 我市社会保障卡纳入全省统一管理。根据四川省社保卡管理办法,社会保障卡在全省唯一,不允许重复制卡或一人多卡,办理社会保障卡关系转移后,可一卡通用。持卡人需携带社保卡和参保关系证明到新参保地社会保障卡管理部门办理。
社保卡注销:持卡人因重复制卡,出国定居,死亡等原因需注销社保卡的,需提出申请,持社保卡到发卡银行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注销手续,金融功能注销后社保功能自动注销,注销完成后可在异地重新办理社保卡。
就医、购药异常:参保人员可与参保地医保局联系,核实该卡是否激活,卡内信息与医保业务系统人员信息是否一致,异地就医人员还需核实是否在医保局备案。
社保卡遗失、 芯片损坏: 若社保卡遗失,持卡人可在南充市社保卡现场制卡点办理挂失补卡业务。若出现社保卡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在读写设备上读写时,持卡人可在南充市社保卡现场制卡点办理换卡业务。
密码遗忘或社保卡被锁定: 社保卡密码遗忘或者连续三次输入错误造成锁卡的,持卡人应到社保卡服务大厅进行密码重置或者解锁。